互網金融傳設業務禁區

 

內地規範互聯網金融的傳聞愈來愈多,內地報章報道人行正與多個部委加緊制訂一份針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辦法,分工監管之餘,亦朝「負面清單」原則進發。

《第一財經日報》引述消息指,由人行牽頭,包括中銀監、中證監、中保監、工信部等多個部委正籌備針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辦法,將監管職責分工,初步訂為中銀監負責監管P2P行業、中證監負責眾籌業務、人行則負責第三方支付的監管

報道指,人行或採用「負面清單」理念,即就互聯網金融業務設定一些禁區。

吳曉靈:創新勿越界

有聲音指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金融業造成威脅,為人行想出手干涉的其中一個原因。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上周末在一論壇上表示,監管當局在考慮各項政策時,「不是着眼於動了誰的奶酪」,並續指鼓勵互聯網金融發展時,應該在一定的原則下審視創新和一些不能夠觸碰的紅線。

內地《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人行提出五大原則,如互聯網金融創新須以市場為導向、服從宏觀調控和金融穩定的總體要求、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及妥善處理政府監管和自律管理的關係。

人行雖然說「不宜管得過多、過死,要為創新和發展留有空間」,惟人行亦重申互聯網金融不能影響銀行體系流動性轉化,進而降低銀行體系對實體經濟的信貸支持能力。分析指該監管制度明顯針對餘額寶。

Comments are closed.